京戏之由《水浒》或《三国》、《说岳》等小说改编者颇不少,《三国》戏是另一路,岳老爷的戏也多少相类。只有由《水浒》改编的戏中特别地多一些女人的场面,如武松所杀的潘金莲,石秀所杀的潘巧云,宋江所杀的阎婆惜,大名府中的卢俊义的太太贾氏,秦淮河中的妓女李香兰也都是给杀掉完事的。这让我觉得很有点特别。
普通读《水浒传》,看《水浒》戏,好像已经造成了一种印象,只要看花和尚倒拔垂杨柳,武松醉打蒋门神,就十分满意,对英雄们致其崇敬之意了。可是总忽略了一件事实。我最近才忽然想起,梁山泊上的英雄大部分都是有些变态的人物,他们对女人都少好感,简直是讨厌透了,于是动不动就杀掉算数。
宋江还算正常,在家小之外还养了一个外宅,他的杀阎惜姣,如《坐楼杀惜》所描写,也很近乎情理,那原是逼不得已才犯下了杀人罪的。然而其余的人则不然了。他们只是“英雄”,好像都是阉割了的“英雄”,大块分金银,大碗吃酒肉,至于女人,则没有兴趣。梁山泊上似乎从不曾有什么好的出色的女人,是颇可遗憾的事。
李逵的凶顽不必说了。闹江州时,在浔阳楼上吃酒,看见那个千娇百媚的卖唱的,不问青红皂白,一下就捏碎了她的冠儿。我总觉得这很奇怪。世界上容或有不好色的“好人”,然而又何至于一下就将女人打倒呢?
《大翠屏山》中石秀之于潘巧云,《挑帘裁衣》中武松之于潘金莲,似乎都带了天生的厌恶,我直觉地感到并非是因为他们的道德观如何浓厚,厌弃“嫂嫂”的引诱,才杀却这不要脸的娘们儿的,那简直是没有兴趣,而且是带了浓厚的反感,什么东西一沾到女人,即使他们感到非常的污秽,所以潘金莲或潘巧云一去拍一下武松和石秀的肩头,他们即怒目回头,将袖子向下一甩,简直是想将“传染”了来的那些“污秽”一下甩干净。如果老实的观众以为这是在说明“男女授受不亲”,那不免是太忠厚一点了,那是在表示一种避之如“毒蛇猛兽”的态度,只有在中古的欧洲的历史中才可以看到这样的人物吧。
武松在血溅鸳鸯楼中,怒杀蒋门神、张都监都可以理解。可是那几个丫环……一家良贱若干口,一刀一个也都给杀掉,这就未免有些特别了。反正在《水浒传》中杀人是不算一回事的,其写杀人正如描写吃饭一样地正常。李逵在劫法场时,抡起板斧,只拣人多的地方斫去,其原因是可以杀个痛快。这不能不使人有变态之感。
《水浒》中的女将也有几个,但是她们大抵是女英雄或母大虫,而不是女人了。孙二娘在卖人肉包子,自己下人肉作坊;一丈青与王矮虎的因缘也似乎只是滑稽的对比而不是在描写“罗蔓史”。总而言之,她们虽是女人,却并无女人气,因此我觉得《水浒》是变态心理人物的大集合,在这里找不出正常的男女关系来。
如果看看全部的好汉名单,其对女人表示过一点留恋与兴趣的,还不能不举出那个小霸王周通来。他倒还真有一点讲恋爱的作风,“帽儿光光,好个新郎”,虽然所用的手段稍有不同,然而一见钟情,约期纳采,盛服就亲,这些都还很正常可喜。结果不幸却遇上了花和尚,桃花村中打得他落花流水,成了一个滑稽人物。
如果《水浒》是出于施耐庵之手,则施耐庵本人一定是一个天生的憎恶女人者。不幸《水浒》并非出于一个人的手笔,而是若干年来的最有势力的社会通俗文学,也就是真正代表了中国社会上的一种观念。而这种观念对女人又是那么不客气,简直不看做人,这跟社会上的纳妾狎妓……正是一种观念一种作风,并非截然两事的。
(摘自 《旧戏新谈》)
本文写于上世纪40年代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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