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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广东粤剧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事业单位,是粤剧界规模最大、综合实力最强的艺术表演团体,被誉为粤剧的最高艺术殿堂。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)及《关于做好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[2010]15号)规定,决定在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,公告如下:

一、 招聘岗位

公开招聘岗位共18个,其中演员11 人(应届毕业生8人,社会人员3人)、 音乐伴奏员 3 人(应届毕业生2人,社会人员1人)、舞台技术员(含灯光、音响)3人(应届毕业生)、海外市场拓展业务员1人(社会人员)。

二、 薪酬待遇

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,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三、 招聘程序、办法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条件:

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思想品行端正,职业道德良好。

⑵学历及学位、范围、对象、专业、年龄等要求:

a、演员岗位

学历:中专以上;招聘范围:全国;招聘对象:应届毕业生、社会人员;专业:戏曲表演及相应专业;年龄:30岁以下。社会人员中专学历的须广州市户口。

b、音乐伴奏员岗位

学历:中专以上;招聘范围:全国;招聘对象:应届毕业生、社会人员;专业:音乐(民乐);年龄: 25岁以下。社会人员中专学历的须广州市户口。

c、舞台技术员岗位

学历及学位:本科及学士以上;招聘范围:全国;招聘对象:应届毕业生;专业:舞台技术(含灯光、音响)及相应专业;年龄:25岁以下。

d、海外市场拓展业务员岗位

学历:本科以上,招聘范围:广州市;招聘对象:社会人员;专业:英语;有海外学习经历;年龄25岁以下。

⑶身体健康。

⑷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,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

2、报名方式:采用现场方式报名。地址: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广东粤剧院人事室,邮政编码:510080,联系人:刘苡,电话:020-87776037,传真:020-87775095。

3、报名时间:2010年6月1日至6月3日

上午9:00—12:00, 下午2:30—5:30。

4、开考条件: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报名时,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到我院人事室进行资格审查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省教育厅的学历和学位鉴定书、职称证书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一式两份、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。应届毕业生还要同时持学生证、《应届学生就业推荐表》或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要同时持《暂缓就业协议》的原件及复印件。符合条件者,发放准考证。

(三)考试

考试由我院于6月组织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,实行100分制,面试按60%、笔试按40%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,60分为合格分数线。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,面试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顺序。未按时报到或面试考生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。

面试测试业务技能、综合能力。每人15分钟表演、展示。表演、展示完毕接受考官提问,当场公布成绩。合格者进入笔试。

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、专业理论知识。

我院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负责评审。面试考官小组由主管部门、院有关领导、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,人数为奇数,不少于5人。

(四)体检

我院根据拟聘人数和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,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

(五)组织考察(考核)

我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。

(六)确定拟聘人员、公示

考察、体检合格者经我院委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。 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,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,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、考察。

(七)办理聘用手续

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,我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四、 有关问题的说明

(一)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和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、中等院校生。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,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。

(二)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。提供虚假材料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,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。

(三)有关招聘事项,可登陆广东粤剧院网站(www.gdyjy.com)“剧院动态”栏查询。

2010年5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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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粤剧艺术大剧院广东粤剧院是广东省文化厅直属的事业单位,是粤剧界规模最大、综合实力最强的艺术表演团体,被誉为粤剧的最高艺术殿堂。根据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)及《关于做好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粤人社发[2010]15号)规定,决定在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,公告如下: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

一、 招聘岗位

公开招聘岗位共18个,其中演员11 人(应届毕业生8人,社会人员3人)、 音乐伴奏员 3 人(应届毕业生2人,社会人员1人)、舞台技术员(含灯光、音响)3人(应届毕业生)、海外市场拓展业务员1人(社会人员)。

二、 薪酬待遇

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,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
三、 招聘程序、办法

(一)报名

1、报名条件:

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思想品行端正,职业道德良好。

⑵学历及学位、范围、对象、专业、年龄等要求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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