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美为美是一种美;以丑为美更是一种难得的美,两者相辅相承,相得益彰。滑稽诙谐之作是中国古代文学(包括戏剧文学)中绵延不绝的一脉。从《诗三百》中“善戏谑兮,不为虐兮”对文学娱悦性的体认,到汉代东方朔宫廷之上说笑话,再到魏晋时代“谐风”的盛行,谐谑之作何其多也。宋代文学家黄庭坚甚而说:“作诗似企杂剧,临了须打诨,方是出场”。可知“打诨”是杂剧中必不可少的关目和审美要素。
潮剧丑行的传统最为丰富,以至于一个行当便可分为十个不同类型,即是项衫丑、官袍丑、武丑、踢鞋丑、女丑、褛衣丑、长衫丑、裘头丑、老丑和小丑,成为行中之行,可谓以丑为美汇大美。这在全国的诸多剧种中,是比较特殊的。在形体动作方面,十类丑都遵循“蹲”、“缩”、“小”的原则,某些表演模仿动物,如螳螂、猴子、蝙蝠等,取其灵巧,这也算是表演艺术上的“仿生学”吧?某些表演则模仿皮影、木偶,故意取其机械、板滞,个中意味,颇类乎当今娱乐表演中模仿太空人、机器人动作而创作出来的“太空舞”、“霹雳舞”。丑行的唱腔,以豆沙喉的“痰火声”和低八度的双拗实,用小调,行反腔,或悲调喜用,相当特别。
具体地说,《春草闯堂》的胡知县属于官袍丑,《闹钗》的公子属于长衫丑,《荔镜记》的李姐属于女丑,等等。《金花女》中“南山会”一折,属于官袍丑的驿丞出场的宾白:“驿丞小小是老爹,名字微微通京城;身穿日月通天袄,脚着龙舌吞沙靴”,活现一位下层穷吏的心态。《闹钗》的那位公子,一手扇子功真够绝,通过折扇的开、使、翻、扑等三十多种扇法,把个饱食终日、拈花惹草的花花公子刻画得入木三分,难怪被誉为潮剧“三宝”之一(另两宝是《辩本》和《扫窗会》),以至川剧名丑刘成基,也曾慕名向潮丑蔡锦坤学习《闹钗》的演技,传为一时佳话。
《柴房会》的李老三,是个老丑,善良,直爽,一上台,两句宾白:“肩头当米瓮,奔走十六方”,即把走贩的身份挑明了。他嫉恶如仇,侠义心肠;你看他碰到莫二娘的“冤魂”现形时,惊得从椅子跳上桌子,又从桌上跳下,忙不迭地直攀上梯子逃避,后来听知其前段冤情,又将对“鬼”的惊恐之情撇到一旁,急速滑下梯子,表示要代莫二娘上公堂伸冤。这一连串颠三倒四、失去常态的表演,就巧妙地融合了杂技的表演技巧。早在元代,杂剧艺人与杂技艺人就有了合作卖艺的情形,山西右玉县宝宁寺元代壁画,将戏剧与百戏演员绘于一图;又据《东京梦华录》记载,宋代的广场百戏,可谓杂技、武术、魔术、化妆艺术等共冶一炉,这一切,均为元代杂剧所借鉴和吸收。在戏剧中掺入杂技,这也正是潮剧被专家品评为“一曲宋元遗韵在”的缘由之一。
许多潮剧丑行所串演的角色,往往带有一股“亦好亦坏、中不溜儿”的味儿;这正暗合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国著名文学理论家邵荃麟所概括的“中间人物”理念,它使文学和戏剧的人物画谱上不止于“非好即坏”的黑白两道,多了一段长长的不黑不白的中间“杂色”带,多了几个活色生香的艺术形象,比如,《梅亭雪》中的白鼻狱役,总的形象还是一个善良的下层人民,他看到苏三的冤情和苦等王金龙的一番至诚真情,连连叹道“看着惨绝”;而当王金龙真的出现,人家小夫妻即将会晤时,狱役的深层次“劣根性”又登时显露出来,他不肯立刻同意其会面,他“雁过拔毛”,伸出手来表示得有一点“意思意思”——即索要“好处费”,生活化小节的点缀,出人意表又入乎情理之中,将人性的“善恶参半”,表演得恰到分寸,令人忍俊不禁。其它,像《春草闯堂》中的轿夫,《王茂生进酒》中的看门官,都有类似的出彩表演。
有一句潮剧俗谚说:“烂戏多诙谐”,意谓比较差劲(即所谓“烂”)的剧目中,安排丑角出场多说些诙谐台词,做些滑稽动作,易于“救场”,易于调动观众的兴趣和现场气氛。我以为,上述说法固然不无道理,但是,更主要的原因恐怕是,人们不喜欢清一色的严肃的“正剧”,需要喜剧;即便在严肃的“正剧”中,根据欣赏美学,也并非一路“严肃”地“正”下去就是好办法,悲中插入一点“喜”(即“找乐子”,噱头),未尝就显得“低级”。
正如美国作家爱默生所说的:“旁观者眼里的悲剧未必是受难者心中的悲剧”;“当悲剧的虚构放射出光彩,我们借怜悯的悲叹得到乐趣;当滑稽的喜剧赢得一片笑声,我们便从舞台上看到那真实的反映。”何况,观众在劳作了一天、一月、一季甚至一年之后,观看一次戏剧的目的,不也包括了娱乐身心的成份么?
记得1959年,梅兰芳在上海家中对广东潮剧院艺员说过:“戏曲是在吸收歌舞、杂技、武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,能够吸收人家的东西,说明剧种有生命力。”潮剧丑角的表演艺术,正与这位京剧艺术大师的说法不谋而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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